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评价标准 |
评价与记分办法 |
自评分 |
评审分 |
二、培训效果 50分 |
(一)教师的个人素质 25分(不超出) |
通过培训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、应用现代教育基础水平、科研水平及师德水平等方面得到提高。 |
1、学校承担市、区级公开课每次每人给予1分、0.5分; 2、发表市级以上论文(或获奖)每篇0.5分; 3、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的每人得1分; 4、学校或个人承担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每课题1分; 5、公开出版的个人专著每部2分;参与编写的人员每人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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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校长的总体评价 5分 |
校长对本校校本培训情况的总体评价 |
校长熟悉校本培训的相关理念,能有效地组织本校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,取得明显的效果,分5,4,3三个等级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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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教师对校本培训的满意度 5分 |
参与这对本校校本培训的总体评价。 |
教师对校本培训的满意度达90%以上,5分;80%以上3分;70%以上2分;60%以上1分。(通过问卷调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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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特色材料10分 |
能充分体现”以校为本”的校本培训材料。 |
1、有自编校本培训教材,5分; 2、能反映本校校本培训特点的特色材料,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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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学校业绩5分 |
通过校本培训所取得的显著的成绩。 |
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单位,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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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评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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